装修款纠纷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,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困扰。当装修款追回无望时,诉诸法律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。本文将以一起追回装修款的民事起诉书为例,探讨维权之路上的坚定步伐。
一、案件背景
某业主甲委托乙装修公司进行房屋装修,双方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。合同约定装修款总额为20万元,分三次支付。甲已支付前两次装修款共计12万元,但乙装修公司未按约定完成装修工程。甲多次催促乙装修公司履行合同,但乙装修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,导致装修工程停滞不前。甲为维护自身权益,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,追回剩余装修款。
二、起诉书内容
1. 案由:追回装修款
2. 原告:甲
3. 被告:乙装修公司
4. 诉讼请求:
(1)判令被告乙装修公司支付原告甲剩余装修款8万元;
(2)判令被告乙装修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
5. 事实与理由:
(1)原告甲与被告乙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合法有效,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。
(2)原告甲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前两次装修款共计12万元,但被告乙装修公司未按约定完成装修工程。
(3)原告甲多次催促被告乙装修公司履行合同,但被告乙装修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,导致装修工程停滞不前。
(4)被告乙装修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,给原告甲造成了经济损失。
(5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,被告乙装修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,支付原告甲剩余装修款8万元。
三、证据及法律依据
1. 装修合同:证明原告甲与被告乙装修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。
2. 支付凭证:证明原告甲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前两次装修款共计12万元。
3. 沟通记录:证明原告甲多次催促被告乙装修公司履行合同,但被告乙装修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。
4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: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追回装修款民事起诉书是维权之路上的坚定步伐。在面对装修款纠纷时,当事人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本文以一起追回装修款的民事起诉书为例,旨在为广大维权者提供借鉴,助力他们在维权道路上取得胜利。